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人工智能 数据标注通用工作规程
- 标准号:DB14/T 2465-2022
- 中国标准分类号:A91
- 发布日期:2022-06-14
- 国际标准分类号:33.160.40
- 实施日期:2022-09-15
- 技术归口:山西省物联网和人工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信息技术应用山西省
地方标准《人工智能 数据标注通用工作规程》由山西省物联网和人工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人工智能机器学习中数据标注生产所需要的通用工作要求,包括原则、流程、规划、实施、监控与交付。本文件适用于人工智能机器学习中数据标注的企业、高校、研究机构、政府机关。其他行业和机构可参照执行。
百度云计算技术(山西)有限公司、山西灵波微步科技有限公司、山西集智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山西省大众科技评估中心、山西物联网行业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山西省科技评估学会、
司文、施佳樑、胡驰、尉赤、查晓丹、郭瑞鹏、李鹏、李鹏飞、王洋、闵楠、张辰妹、吴泽衔、李先军、赵波、
YY/T 1833.3-2022 人工智能医疗器械 质量要求和评价 第3部分:数据标注通用要求
DB14/T 2463—2022 人工智能 数据标注总体框架
DB14/T 2464—2022 人工智能 数据标注一般技术要求
DB23/T 3479—2023 人工智能数据标注人员培训服务规范
GB/T 42755-2023 人工智能 面向机器学习的数据标注规程
YY/T 1833.2-2022 人工智能医疗器械 质量要求和评价 第2部分:数据集通用要求
20231736-T-469 人工智能 预训练模型 第1部分:通用要求
YC/T 513-2014 烟草行业地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的标注与交换规范
20221824-T-469 语言资源管理 语义标注框架 第6部分:语义标注原则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