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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310004-2021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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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31000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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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技术规范》,主管部门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的时效与内容、方法、步骤、发布及效果评估。本文件适用于示范区的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工作。示范区范围覆盖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和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长三角其他区域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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