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标准号:DB33/ 1415-2025
-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 发布日期:2025-01-22
-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40
- 实施日期:2025-05-01
- 技术归口: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固定源排放限值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浙江省
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主管部门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标准规定了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以及相应的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单台出力65t/h(45.5MW)及以下的燃煤、燃生物质锅炉,各种容量的燃油、燃气锅炉。单台出力65t/h(45.5MW)及以下使用石油焦、油页岩等固体燃料的锅炉,执行本标准中燃煤锅炉的排放控制要求;使用其他液体燃料的锅炉,执行本标准中燃油锅炉的排放控制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用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锅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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