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管理规范 第4部分:抽样
- 标准号:DB37/T 4825.4-2025
-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 发布日期:2025-02-14
-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01
- 实施日期:2025-03-14
- 技术归口: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服务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山东省
地方标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管理规范 第4部分:抽样》由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相关的抽样,工作流程以及现场抽样、样品交接、针对性抽样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对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企业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时进行的抽样。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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