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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J/T 882-1994 核电厂营运单位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准则

EJ/T 882-1994 核电厂营运单位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准则

EJ/T 882-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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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名称:核电厂营运单位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准则
  • 标准号:EJ/T 882-1994
    中国标准分类号:F60
  • 发布日期:1994-10-24
    国际标准分类号:27.120
  • 实施日期:1995-01-01
    技术归口:
  • 代替标准:被GB/T 17680.9-2003代替
    主管部门: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 标准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EJ 核工业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核电厂营运单位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准则》,主管部门为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本标准规定了为保持核电厂应急响应能力而对应急准备中的演习、练习和培训工作所提出的有关要求和评价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的场内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活动,其它核设施的同类活动也可参照实行。

起草单位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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