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 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 第 15 部分:吸附介质
- 标准号:NB/T 20039.15-2023
- 中国标准分类号:F69
- 发布日期:2023-12-28
- 国际标准分类号:27.120.20
- 实施日期:2024-06-28
- 技术归口:核工业标准化所
- 代替标准:代替NB/T 20039.15-2012
- 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
- 标准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核能工程核电站、安全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NB 能源
行业标准《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 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 第 15 部分:吸附介质》由中国核电发展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本文件规定了用于核设施空气和气体处理净化系统中吸附介质的材料、设计、制造、检查和检验、质保证、铭牌与合格证、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核设施空气和气体处理净化系统中去除气态放射性碘的碘吸附器用吸附介质;废气处理系统中的除碘用吸附介质可参照执行。活性炭是主要的吸附介质,本文件只论及活性炭;核安全相关系统中只允许使用未用活性炭,不允许使用再生活性炭。本文件不适用于呼吸器、人员防毒面具、惰性气体滞留系统中的活性炭。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张计荣、侯建荣、丘丹圭、李永国、俞杰、乔太飞、张雪平、王稹、吴波、孔海霞、张群、沈大鹏
NB/T 20039.15-2012 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 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 第15部分:吸附介质
NB/T 20039.11-2023 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 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 第 11 部分: 碘吸附器(Ⅰ型)
NB/T 20039.12-2023 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 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 第 12 部分:碘吸附器(II 型)
NB/T 20039.13-2012 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 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 第13部分:碘吸附器(Ⅲ型)
NB/T 20039.11-2011 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 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 第11部分:碘吸附器(Ⅰ型)
NB/T 20039.12-2011 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 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 第12部分:碘吸附器(II型)
NB/T 20039.1-2014 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 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 第1部分:通风机
NB/T 20039.5-2014 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 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 第5部分:空调设备
NB/T 20039.4-2013 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 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 第4部分: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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