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检验规程
- 标准号:SN/T 5353-2025
- 中国标准分类号:H40
- 发布日期:2025-07-25
- 国际标准分类号:77.140.01
- 实施日期:2025-08-01
- 技术归口:海关总署
- 代替标准:代替SN/T 5353-2021
- 主管部门:海关总署
- 标准分类:冶金钢铁产品钢铁产品综合制造业SN 出入境检验检疫
行业标准《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检验规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本文件规定了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检验的总体要求、现场检验、取样和结果处置。本文件适用于炼铁、炼钢、铸造及铁合金冶炼时作为铁素炉料原料使用的进口再生钢铁原料的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检验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
马辉、朱锦波、孙鑫、战爽、杜芊、赵亮、刘志超、姚毅荣、萧达辉、吴宗涛、陈仿鑫、张坤明、仇俊、李星儒、冯真真、俞雄飞、闫雄伟
SN/T 5353-2021 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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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5416-2022 进口再生铜原料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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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5417-2024 进口再生铜合金原料检验规程
SN/T 5418-2024 进口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检验规程
SN/T 5418-2022 进口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检验规程
SN/T 5761-2024 进口再生变形铝合金原料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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