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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422-2008 防暴盾牌

GA 422-2008 防暴盾牌

GA 422-2008

行业标准-GA 公共安全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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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GA 422-2008标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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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防暴盾牌
  • 标准号:GA 422-2008
    中国标准分类号:A94
  • 发布日期:2008-07-07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40
  • 实施日期:2008-10-01
    技术归口: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代替标准:代替GA 422-2003被GA 422-2019代替
    主管部门:公安部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防护设备其他防护设备GA 公共安全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防暴盾牌》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公安部。本标准规定了防暴盾牌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代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防暴盾牌。

起草单位

浙江华安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泉州海滨玻璃钢制品厂、保定公安头盔厂

起草人

张将履、任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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