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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 465.4-2004 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基本业务功能规范 第4部分:工作对象管理基本业务功能

GA/T 465.4-2004 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基本业务功能规范 第4部分:工作对象管理基本业务功能

GA/T 465.4-2004

行业标准-GA 公共安全推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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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基本业务功能规范 第4部分:工作对象管理基本业务功能
  • 标准号:GA/T 465.4-2004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 发布日期:2004-01-07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 实施日期:2004-01-07
    技术归口: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代替标准:
    主管部门:公安部
  • 标准分类:信息技术、办公机械信息技术应用信息技术应用综合GA 公共安全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基本业务功能规范 第4部分:工作对象管理基本业务功能》由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公安部。GA/T465的本部分规定了地市级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中工作对象管理的基本业务功能。本部分适用于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建设。

起草单位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起草人

仇宝利、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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