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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45-2006 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SL 45-2006 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SL 45-2006

行业标准-SL 水利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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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SL 45-2006标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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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 标准号:SL 45-2006
    中国标准分类号:P56
  • 发布日期:2006-10-2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 实施日期:2006-12-01
    技术归口: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 代替标准:代替SL 45-1992
    主管部门:水利部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环境保护环境规划SL 水利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水利部。本规范适用于大江大河和重要中等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或专业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区域综合规划或专业规划、一般中小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或专业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起草单位

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起草人

周亦梅、费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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