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标准网 行业标准

HJ 882-201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发酵类制药工业

HJ 882-201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发酵类制药工业

HJ 882-2017

行业标准-HJ 环境保护强制性
收藏报错

标准HJ 882-2017标准状态

  1. 发布于:
  2. 实施于:
  3. 废止

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发酵类制药工业
  • 标准号:HJ 882-2017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 发布日期:2017-12-21
    国际标准分类号:11.120
  • 实施日期:2018-01-01
    技术归口:
  • 代替标准:
    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
  • 标准分类:医药卫生技术HJ 环境保护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发酵类制药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发酵类制药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监测。本标准也适用于与发酵类药物结构相似的兽药生产排污单位。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HJ 820执行。本标准提出了发酵类制药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发酵类制药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监测。本标准也适用于与发酵类药物结构相似的兽药生产排污单位。自备火电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HJ820执行。

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起草人

相近标准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 标准质量:
  • 下载说明

  • ① 欢迎分享本站未收录或质量优于本站的标准,期待。
    ② 标准出现数据错误、过期或其它问题请点击下方「在线纠错」通知我们,感谢!
    ③ 本站资源均来源于互联网,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