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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YXT 027.4-2023 稀土抗抑菌化妆品 第4部分:面膜

T/BYXT 027.4-2023 稀土抗抑菌化妆品 第4部分:面膜

T/BYXT 027.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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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名称:稀土抗抑菌化妆品 第4部分:面膜
  • 标准号:T/BYXT 027.4-2023
    中国标准分类号:Y42/C268
  • 发布日期:2023-09-11
    国际标准分类号:71.100.70
  • 实施日期:2023-09-11
    团体名称: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稀土产业标准化协会
  • 标准分类:C 制造业化工技术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稀土抗菌面膜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贮存、保质期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在QB/T2872质量标准基础生产的稀土抗菌面膜产品其他化妆品面膜类产品可参照执行4技术要求4.1基本要求产品牌号、品名、配料组分及工艺方法等基本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基本要求产品牌号 品名 配料组分(质量分数/%) 工艺方法  面膜a 稀土抗抑菌材料b REA-MASK01-2Nc 稀土抗菌人参臻萃精华面膜 99.5-94 0.5-6 掺混法dREA-MASK02-2N 稀土抗菌本草面膜   a以有效成分材料的质量百分比计
b以质量百分比计
c产品牌号参考GB/T17803的表示方法,第一层用稀土抗抑菌(Rareearthantibacterial)首字母“REA”表示;第二层“MASK01”表示面膜(“MASK”为面膜的英文名称)分类号为01的产品;第三层“2N”表示抗菌率为99%(2为“9”的个数,“N”为数字“9”的英文首字母)
d在化妆品面膜生产工艺基础上,面膜精华液及有效成分材料与稀土抗抑菌材料混合配制,经制备生产成抗抑菌面膜的工艺方法
4.2包装材料、载体要求4.2.1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载体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化妆品包装要求的规定
4.2.2面贴膜用的载体不应含有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
4.3原料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原料要求项目 原料名称MASK01 精华液成分:人参(PANAXGINSENG)提取物、欧丹参(SALVIASCLAREA)提取物、人参(PANAXGINSENG)根粉、香精
膜布材料:植物纤维、蚕丝蛋白
稀土抗菌材料成分:氧化铈、氧化锌
MASK02 精华液成分:改性玉米淀粉、薄荷(MENTHAARVENSIS)粉、肉桂(CINNAMOMUMCASSIA)树皮提取物、红花(CARTHAMUSTINCTORIUS)花提取物、当归(ANGELICAPOLYMORPHASINENSIS)根提取物、姜(ZINGIBEROFFICINALE)根提取物、白术(ATRACTYLODESMACROCEPHALA)根茎提取物、川芎(LIGUSTICUMCHUANXIONG)提取物、水、三七(PANAXNOTOGINSENG)根提取物、β-葡聚糖、香精
膜布材料:植物纤维、蚕丝蛋白
稀土抗菌材料成分:氧化铈、氧化锌
注:1.使用的原料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卫监督发〔2007〕1号)的规定
2.使用的香精应符合GB/T22731的要求
3.使用的稀土抗菌材料应符合T/BYXT003相关部分的要求
4.膜布材料改用无纺布材料的,应符合T/BYXT005.1的要求
5.可根据产品配方增减原料成分,应在产品包装标明
4.4感官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感官要求项目 要求 试验方法 膏(乳)状面膜 啫喱面膜 面贴膜 粉状面膜 外观 均匀膏体或乳液 透明或半透明凝胶状 湿润的纤维贴膜或胶状成型贴膜 均匀粉末 目测香气 符合规定香型 嗅觉4.5理化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理化指标项目 指标 试验方法 膏(乳)状面膜 啫喱面膜 面贴膜 粉状面膜 pH(25℃) 3.5-8.5 - GB/T13531.1耐热 (40±1℃)保持24h,恢复室温后与试验前无明显差异 - - QB/T2872耐寒 (-5--10℃)保持24h,恢复室温后与试验前无明显差异 - - QB/T28724.6卫生指标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卫生指标项目 指标 试验方法基本要求 菌落总数CFU/g ≤1000 《化妆品卫生规范》(卫监督发〔2007〕1号) 霉菌和酵母总数CFU/g ≤100  粪大肠菌群/g或mL 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糖球菌/g或mL 不得检出  铜绿假单胞菌/g或mL 不得检出 抗抑菌性能 抗白念珠菌率 ≥99% GB/T21510 新冠病毒抑制率 ≥99% 病毒滴度测定噬斑法 防霉菌等级 0级 GB/T24346表5(续)重金属限量 汞(以Hg计),mg/kg ≤1 《化妆品卫生规范》(卫监督发〔2007〕1号) 砷(以AS计),mg/kg ≤10  镉(以Cd计),mg/kg ≤5  铅(以Pb计),mg/kg ≤40 甲醇/(mg/kg) 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 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 不得检出 GB/T27741注:抗抑菌性能适用于产品的特定功能需求选项
具有抗抑菌功能选项的产品,应按7.2.2的要求进行标识

起草单位

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工信和科技局、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弘丽金源贸易有限公司、包头市稀美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市稀谷科技有限公司、稀瑞材料技术(杭州)有限公司、稀瑞材料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包头白云鄂博稀材轻量化应用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圣飞运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炎黄医养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稀土产业标准化技术研究院、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稀土产业标准化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起草人

侯照东、武小菊、林文明、周效、侯权恒、尹志军、王振洲、焦智斌、段羚、王强、那剑、侯倩文、王丽、郑元滨、赵天宇、崔曦予、成志平、石晓丽、王鸿宇、张沛宇、赵艳霞、司春英、白夜明、韩乐、梁婉婷、武小丽、敖日格乐、李明、张文权、张燕、李明、刘彬、袁玉静、张康丽、赵璐、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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