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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NFPIA 3027-2023 水性涂料饰面木质制品

T/CNFPIA 3027-2023 水性涂料饰面木质制品

T/CNFPIA 302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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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名称:水性涂料饰面木质制品
  • 标准号:T/CNFPIA 3027-2023
    中国标准分类号:B70/C201
  • 发布日期:2023-05-01
    国际标准分类号:79.060.01
  • 实施日期:2023-06-01
    团体名称:中国林产工业协会
  • 标准分类:B 采矿业木材技术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室内用水性涂料饰面木质制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测量及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水性涂料进行涂饰的衣柜、橱柜、门、墙板等室内用木质制品的生产、贸易、销售和检验不适用于木质地板3术语和定义GB/T5206—201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水性涂料饰面木质制品wood-basedproductscoatedwithwater-bornecoatingmaterial采用聚氨酯类、聚丙烯酸酯类等水性涂料进行涂饰的木质制品
3.2漆膜鼓泡filmblister漆膜干燥后在被涂物表面与漆膜之间,或两层漆膜之间出现大小不等的突起小泡
[来源:T/CNFPIA3006—2019,3.3]T/CNFPIA3027—202323.3漆膜划痕filmscratches产品在加工、搬运及仓储过程中,漆膜受到划擦所造成的痕迹
[来源:T/CNFPIA3006—2019,3.4]4要求4.1材料要求4.1.1水性涂料饰面木质制品所使用的基材应符合相应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1.2水性木器涂料应符合GB/T23999—2009、GB18581—2020标准的规定
4.2漆膜外观质量要求漆膜外观质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漆膜外观质量要求项目要求褪色、掉色不明显色泽同色部件的色泽应相似漆膜划痕不明显漆膜鼓泡不允许漏漆不允许皱皮不允许透砂不允许污染可视面不允许,其他部位不明显针孔、流挂、发白、压痕、失光、杂渣、裂纹、雾光、白棱、白点、缩孔可视面不允许注:不明显是指在自然光线下,正常视力在距板面1m之处不可见
4.3漆膜理化性能要求漆膜理化性能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漆膜理化性能要求项目要求漆膜附着力不低于四级漆膜硬度不低于B漆膜耐冷热温差无鼓泡、裂缝和明显失光漆膜抗冲击性能冲击高度500mm,凹痕直径不超过10mm,漆膜无破损漆膜耐干热性能20min,85℃,不低于三级漆膜耐湿热性能20min,85℃,不低于三级T/CNFPIA3027—20233表2漆膜理化性能要求(续)项目要求漆膜耐水性能无异常漆膜耐污染性能无水乙醇不低于4级柠檬酸(10%溶液)不低于4级黑咖啡不低于4级碳酸钠(10%溶液)不低于4级漆膜耐黄变色牢度性能辐照时间128h,变色不低于灰色样卡4级4.4气味要求产品的气味等级不高于2级
4.5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有害物质限量要求项目要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72h)(μg/m3)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350总醛酮化合物≤260苯≤10甲苯≤20二甲苯≤20联苯和三联苯总和≤134-苯基环己烯≤6.5萘≤4.5漆膜重金属含量(mg/kg)总铅(Pb)含量≤90可溶性镉(Cd)含量≤50可溶性铬(Cr)含量≤25可溶性汞(Hg)含量≤25注:仅色漆涂层检测总铅和可溶性重金属含量
4.6其他要求产品的主要尺寸及其偏差、形状和位置公差、除漆膜外的其他外观质量、力学性能、甲醛释放量等应符合相应木质制品标准的规定
5测量及检验方法5.1主要尺寸及其偏差测定按相应木质制品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
T/CNFPIA3027—202345.2形状和位置公差测定按相应木质制品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
5.3外观检验5.3.1漆膜外观质量检验台高度为700mm左右
在自然光或光照度300lx~600lx范围内的近似自然光(例如40W日光灯)下,距漆膜表面1.0m±10cm处,用正常视力(含矫正后)观察漆膜外观质量
5.3.2其他外观质量按相应木质制品规定的方法进行
5.4理化性能检验5.4.1试件制备在木质制品部件合适的位置制备试件
试件尺寸及数量见表4
表4试件尺寸及数量项目试件尺寸(长×宽)/(mm×mm)试件数/个漆膜附着力250×1001漆膜硬度100×1001漆膜耐冷热温差250×2004漆膜抗冲击性能230×2301漆膜耐干热性能200×2001漆膜耐湿热性能200×2001漆膜耐水性能200×701漆膜耐污染性能300×3001漆膜耐黄变色牢度性能60×202气味按LY/T3236—2020中的规定取样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72h)按GB/T29899中的规定取样
当木质制品含有两种以上人造板时,分别取样1m2;若样品表面积不够1m2,按照木质制品各板材比例拼接组成1m2样品漆膜重金属含量按GB/T40493—2021中的规定取样5.4.2漆膜附着力测定按GB/T17657—2022中4.57的规定进行
5.4.3漆膜硬度测定按GB/T17657—2022中4.58的规定进行
T/CNFPIA3027—202355.4.4漆膜耐冷热温差测定按GB/T4893.7—2013中的规定进行
每块板选取1个试验区域进行试验
5.4.5漆膜抗冲击性能测定按GB/T17657—2022中4.53的规定进行
冲击高度500mm,冲击次数2次
试验前试件在(23±2)℃、相对湿度(50±5)%的条件下至少放置16h
5.4.6漆膜耐干热性能测定按GB/T17657—2022中4.49的规定进行
试验温度85℃,时间20min
5.4.7漆膜耐湿热性能测定按GB/T17657—2022中4.51的规定进行
试验温度85℃,时间20min
5.4.8漆膜耐水性测定按GB/T4893.1—2021中的规定进行
试液为蒸馏水
每块板取3个试验区域,在每个试验区域上分别放上5层浸透蒸馏水的柔软滤纸,滤纸直径为(25±2)mm
试验过程中需保持滤纸润湿,24h后取掉滤纸,擦干试验表面
试件放置2h后在散射日光下目视观察,如3个区域中有2个未出现起泡、开裂、剥落等现象,但允许出现轻微变色和轻微光泽变化,则评为“无异常”
5.4.9漆膜耐污染性能测定按GB/T17657—2022中4.44的规定进行
污染物选择:第1组污染物选择10%柠檬酸溶液,其他有机溶剂选择无水乙醇;第2组污染物选择黑咖啡,碱溶液清洗剂选择10%碳酸钠溶液
5.4.10漆膜耐黄变色牢度性能测定按GB/T17657—2022中4.32的规定进行
辐照时间为128h±30min
在评级灯箱内用灰色样卡评定试件变色等级
5.4.11气味测定按LY/T3236—2020中的规定进行
5.4.12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72h)测定按GB/T29899的规定进行
释放舱检测条件:释放舱体积:(1.0±0.01)m3;温度:(23±1)℃;相对湿度:(50±5)%;空气交换率:(1.0±0.05)次/时;负载率:家具,(1.0±0.05)m2/m3;墙板、木门等,(0.4±0.01)m2/m3
5.4.13漆膜重金属含量测定按GB/T40493—2021中的规定进行
T/CNFPIA3027—20236漆膜样品制备按GB/T40493—2021中6.2.2的规定进行
总铅(Pb)的提取按GB/T40493—2021中7.1的规定进行
可溶性镉(Cd)、铬(Cr)和汞(Hg)重金属元素的提取按GB/T40493—2021中7.2的规定进行
提取液的测定推荐选用GB/T40493—2021中8.1的ICP等离子发射光谱法
6检验规则6.1检验分类6.1.1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1.2出厂检验项目:a)外观质量、漆膜附着力、漆膜硬度;b)其他检验项目根据木质制品种类,按相应产品的出厂检验规则确定
6.1.3型式检验包括第4章的全部相关检验项目
正常生产时,每年型式检验不少于1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原材料及生产工艺产生较大变化;b)停产3个月以上,恢复生产;c)新产品投产或转产;d)质量监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6.2抽样方法和判定规则6.2.1抽样方法和各项要求检验结果的判定按相应木质制品规定的方法进行
6.2.2检验结果综合判断:产品外观质量、漆膜理化性能、气味、有害物质限量及其他要求的检验结果均符合第4章中4.2、4.3、4.4、4.5和4.6的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7.1标志在产品适当的部位或包装标签上标记木质制品标识、商标、生产日期、甲醛释放限量等级等
在产品标志中可加入条形码、二维码等数字码标识
产品标识示例见附录A
7.2包装7.2.1外观完整
7.2.2包装箱内明显位置应放置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
7.2.3包装箱上应有必要的警示性标识
7.3运输和贮存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注意防雨、防潮、防晒、防变形、防磕碰附录A(资料性附录)水性涂料饰面木质制品标识示例及说明A.1标识格式标识图水性涂料饰面木质制品标识内容及格式如图A.1所示
案执行标准T/CNFPIAXXXX—202X企业名称产品类型规格尺XXXX公司木质衣柜寸2600mm×1200mm×500mm图A.1水性涂料饰面木质制品标识内容及格式比例A.2标识图案说明标识整体高度不小于30mm,标识周边保持一定的留白
标识格式、留白空间及所用颜色色值如图A.2和图A.3所示
T/CNFPIA3027—20238图A.2标识比例及留白要求图A.3标识中所用颜色色

起草单位

苏州百得胜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深圳市雷 巴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珠海展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涂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君子兰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湖州吉复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海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磨克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龙玲、张健、陈加驹、彭成镜、刘峰、杨年富、严斌斌、易延安、易承志、 潘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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