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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NSGJXH 0039-2024 涟源涟红 柑橘质量安全控制规程

T/HNSGJXH 0039-2024 涟源涟红 柑橘质量安全控制规程

T/HNSGJXH 003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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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名称:涟源涟红 柑橘质量安全控制规程
  • 标准号:T/HNSGJXH 0039-2024
    中国标准分类号:A015
  • 发布日期:2024-06-15
    国际标准分类号:67.080.10
  • 实施日期:2024-07-01
    团体名称:湖南省柑橘协会
  • 标准分类:食品技术A 农、林、牧、渔业

内容简介

3 术语和定义GB/T1294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涟源涟红”柑橘Lianyuanlianhongcitrus“涟源涟红”柑橘是指东经111°-112°,北纬27-28°之间,涟源市特定生态环境范围内生产的金秋砂糖橘、温州蜜柑、脐橙等早中熟鲜食品种及玳玳酸橙、瓯柑、金柑等加工品种为主的产品。4 总体原则以食品安全标准为基础,从农业生产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着手,避免果实生产贮运销售过程受到外来物质的污染或农事操作不当带来的安全危害,帮助农业生产者生产出安全健康的农产品。5 生产环境5.1 土壤土壤环境质量近三年内均应符合GB15618中的规定。5.2 大气环境空气质量近三年内均应符合GB3095的规定。5.3 灌溉水灌溉用水水质三年内均应符合GB5084的规定。6 农业投入品6.1 采购应选用具有合格证明的苗木、肥料、农药、地膜等农业投入品,并索取和保存购买发票与凭证。不从疫区调运苗木和接穗。不应购买使用国家禁用的农业投入品。6.2 储存农业投入品应有专门安全存放场所,分类存放,并贴有警示标志,专人管理。6.3 使用6.3.1 苗木使用不得使用转基因或带有转基因成分的种苗或砧木。不得使用带有检疫性病虫害和重大危险性病虫害的接穗和苗木。6.3.2 肥料使用应按照NY/T394要求执行。合理施肥。6.3.3 农药使用应按照NY/T393要求执行。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限用和高毒农药(见附录A)。6.3.4 施药器械使用施药器械宜分类专用。施药前,施药器械应确保洁净并校准:施药后,器械及时清洗干净放置。6.3.5 其他农膜、农机等其他农业投人品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7 栽培管理7.1 土壤翻耕建园应对土壤进行消毒和pH改良。采果后应对土壤进行翻耕消毒,改良土壤,消灭越冬病虫源。7.2 整形修剪应合理修剪,剪除病虫枯枝,并移出果园。科学挂果,让树冠通风透光,树势强健。7.3 病虫害防控应采取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合理进行农业、生物、物理和化学等防治手段的综合运用。着重防治疮痂病、黑点病、炭疽病、红蜘蛛、锈壁虱、蚧壳虫、潜叶蛾等病虫害。农药使用按照NY/T2044实施,采前30d禁止使用任何化学农药。8 果实8.1 产品质量所有“涟源涟红”柑橘产品应符合T/HNSGJXH0029的规定。8.2 产品安全控制8.2.1 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0、GB2761和GB2762的规定。8.2.2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8.3 检测方法检测方法按GB/T12947执行。9 采收包装与贮藏9.1 采收在果实正常成熟并表现出本品种固有品质特征时采收。采收应在晴天露水干后进行,采用一果两剪,轻拿轻放,避免产生机械伤和挤压伤。9.2 贮藏保鲜运输应使用冷藏或气调贮藏库等物理方法保鲜,应符合GB/T12947的规定。9.3 包装包装与包装废弃物处理应符合GB/T16716的要求。10 废弃物处置果园植物废弃物,生活废弃物,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应集中分类无害化处理。其中,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应符合NY/T1276以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的规定,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废弃物处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11 管理要求11.1 人员应有专业的生产和质量管理人员,对管理人员应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培训。11.2 制度应建立和实施生产单位内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生产管理手册;2)生产操作规定;3)投入品使用情况;4)生产记录体系;5)内部检测制度;6)农产品销售记录.11.3 信息采集按照NY/T1761进行信息采集。应对各类记录表开展实时填写。11.4 可追溯操作应建立可追溯体系,生产批号作为生产过程各项记录的唯一编码,包括种植产地、产品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内容。应保留生产中涉及的各种物料原始凭证票据和记录文件,包括农业投入品采购及使用、采收、加工、包装标识,储藏、运输和销售等记录。11.5 档案管理采集的信息应分类建档,所有信息档案至少保存3年。11.6 信息使用建立追溯管理的生产企业应向社会提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和溯源码信息,信息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产地,种植者,联系电话等信息。11.7 投诉处理应建立产品投诉处理制度。对产品的意见反馈及有效投诉,应立即追查原因,采取相应纠正措施,并建立档案记录。

起草单位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康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金丝林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人

刘志、陈勇、刘湘丹、余书奇、龚意辉、聂琼、肖业成、李琼、曾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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