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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DAA 0053-2021 饲料原料酶解羽毛粉加工技术规程

T/SDAA 0053-2021 饲料原料酶解羽毛粉加工技术规程

T/SDAA 005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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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名称:饲料原料酶解羽毛粉加工技术规程
  • 标准号:T/SDAA 0053-2021
    中国标准分类号:A039
  • 发布日期:2021-12-13
    国际标准分类号:65.120
  • 实施日期:2022-01-14
    团体名称:山东省畜牧协会
  • 标准分类:A 农、林、牧、渔业农业

内容简介

饲料原料酶解羽毛粉加工技术规程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羽毛粉酶解技术加工过程中的基本条件、原料、加工技术和生产记录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家禽羽毛为原料,经预处理、蒸煮、酶解、过滤、浓缩、喷雾干燥、包装等加工制成饲料原料酶解羽毛粉的生产过程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10648饲料标签GB/T23527蛋白酶制剂NY/T915-2017饲料原料水解羽毛粉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预处理pre-treatment对原料进行捡除杂质(石头、粪便)等的过程
3.2酶解enzymolysis在温度为50℃~60℃和pH值为9~10条件下,由酶把原料分解为简单小分子的过程
T/SDAA0053-20213.3过滤Filtration通过多孔介质分离固液混合物
4原料要求4.1原料接受所采购的原料应新鲜、无污染,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变质的家禽羽毛
4.2原料存放含水量25%以下的羽毛常温储存,含水量25%以上的羽毛存放于0℃~10℃条件下
4.3加工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4.4氢氧化钠溶液(10mol/L)称取40g氢氧化钠,用水溶解并定容至100mL
4.5碱性蛋白酶(≥50000U/g)5加工技术5.1预处理原料应进行分选,去除沙石、草木、金属等杂物
5.2蒸煮检测羽毛含水率,调配羽毛和加工用水(4.3)的比例,使干物质含量达到20%,用氢氧化钠溶液(4.4)调节pH值在9~10之间,升温至90℃,继续蒸煮2小时
5.3酶解将蒸煮后的物料温度降到50℃~60℃进行酶解,加入干羽毛质量0.1%-0.3%的碱性蛋白酶(4.5),时间控制在4小时,酶解过程中不停搅拌,直到原料全部溶解,检测酶解液pH值在9~10之间,确定酶解完全
5.4过滤酶解液分别经过40目、80目不锈钢材质筛网过滤,滤液转至储藏罐
5.5浓缩滤液经过三效浓缩蒸发器,使物料水分达到50%~55%
T/SDAA0053-20215.6喷雾干燥物料进入喷雾干燥塔,进风温度控制在190℃~200℃,出风温度控制在70℃~80℃
5.7包装按要求定量包装,包装材料应清洁卫生、无毒、无污染
具有防潮、防泄漏的措施
5.8检验、分级、标签、标志、包装、储存和运输按照NY/T915-2017的规定执行
6试验方法6.1水分的测定采取两次烘干法进行测定
称取试样200~300g,在105℃烘箱中烘15min,立即降至65℃,烘干5~6h
取出后,在室内空气中冷却4h,称重,即得风干试样
称取10g风干试样(精确至0.01g),放入已恒质的器皿中,摊平,调节烘箱温度控制在(103±2)℃,干燥4h±0.1h
每隔30min称量一次质量,如此反复称量,直至相邻两次质量相差不大于试样总量的0.1%,即为恒重
两次水分之和即为试样的总水分
计算见下式
水分(%)=(W1?W2)(W1?W0)×100+(W3?W4)(W3?W0)×100式中:W1为65℃烘干前试样及器皿重,g;W2为65℃烘干后试样及器皿重,g;W0为已恒重的器皿重,g;W3为103℃烘干前试样及器皿重,g;W4为103℃烘干后试样及器皿重,g
6.2pH的测定把pH计电极浸没到液面下至少10mm的深度,静置直到pH示值稳定并记录
pH计测定前,应先用标准缓冲液校准
7生产记录7.1一天内进场的原料为一组批
7.2每批进厂的原料应有种类、产地来源、供应单位、规格、数量和查验等记录
7.3加工过程中的质量、卫生关键控制点的监控记录、纠正活动记录和验证记录、监控仪器校正记录、成品及半成品的检验记录应保持原始记录
7.4按批次出具合格证明,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产品出厂应有销售记录
T/SDAA0053-20217.5应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档案,设有档案柜和档案管理人员,各种记录分类按月装订、归档,保留时间应二年以上
8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羽毛粉酶解技术加工过程中的基本条件、原料、加工技术和生产记录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家禽羽毛为原料,经预处理、蒸煮、酶解、过滤、浓缩、喷雾干燥、包装等加工制成饲料原料酶解羽毛粉的生产过程
9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10648饲料标签GB/T23527蛋白酶制剂NY/T915-2017饲料原料水解羽毛粉10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0.1预处理pre-treatment对原料进行捡除杂质(石头、粪便)等的过程
10.2酶解enzymolysis在温度为50℃~60℃和pH值为9~10条件下,由酶把原料分解为简单小分子的过程
10.3过滤Filtration通过多孔介质分离固液混合物
T/SDAA0053-202111原料要求11.1原料接受所采购的原料应新鲜、无污染,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变质的家禽羽毛
11.2原料存放含水量25%以下的羽毛常温储存,含水量25%以上的羽毛存放于0℃~10℃条件下
11.3加工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11.4氢氧化钠溶液(10mol/L)称取40g氢氧化钠,用水溶解并定容至100mL
11.5碱性蛋白酶(≥50000U/g)12加工技术12.1预处理原料应进行分选,去除沙石、草木、金属等杂物
12.2蒸煮检测羽毛含水率,调配羽毛和加工用水(4.3)的比例,使干物质含量达到20%,用氢氧化钠溶液(4.4)调节pH值在9~10之间,升温至90℃,继续蒸煮2小时
12.3酶解将蒸煮后的物料温度降到50℃~60℃进行酶解,加入干羽毛质量0.1%-0.3%的碱性蛋白酶(4.5),时间控制在4小时,酶解过程中不停搅拌,直到原料全部溶解,检测酶解液pH值在9~10之间,确定酶解完全
12.4过滤酶解液分别经过40目、80目不锈钢材质筛网过滤,滤液转至储藏罐
12.5浓缩滤液经过三效浓缩蒸发器,使物料水分达到50%~55%
12.6喷雾干燥物料进入喷雾干燥塔,进风温度控制在190℃~200℃,出风温度控制在70℃~80℃
T/SDAA0053-202112.7包装按要求定量包装,包装材料应清洁卫生、无毒、无污染
具有防潮、防泄漏的措施
12.8检验、分级、标签、标志、包装、储存和运输按照NY/T915-2017的规定执行
13试验方法13.1水分的测定采取两次烘干法进行测定
称取试样200~300g,在105℃烘箱中烘15min,立即降至65℃,烘干5~6h
取出后,在室内空气中冷却4h,称重,即得风干试样
称取10g风干试样(精确至0.01g),放入已恒质的器皿中,摊平,调节烘箱温度控制在(103±2)℃,干燥4h±0.1h
每隔30min称量一次质量,如此反复称量,直至相邻两次质量相差不大于试样总量的0.1%,即为恒重
两次水分之和即为试样的总水分
计算见下式
水分(%)=(W1?W2)(W1?W0)×100+(W3?W4)(W3?W0)×100式中:W1为65℃烘干前试样及器皿重,g;W2为65℃烘干后试样及器皿重,g;W0为已恒重的器皿重,g;W3为103℃烘干前试样及器皿重,g;W4为103℃烘干后试样及器皿重,g
13.2pH的测定把pH计电极浸没到液面下至少10mm的深度,静置直到pH示值稳定并记录
pH计测定前,应先用标准缓冲液校准
14生产记录14.1一天内进场的原料为一组批
14.2每批进厂的原料应有种类、产地来源、供应单位、规格、数量和查验等记录
14.3加工过程中的质量、卫生关键控制点的监控记录、纠正活动记录和验证记录、监控仪器校正记录、成品及半成品的检验记录应保持原始记录
14.4按批次出具合格证明,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产品出厂应有销售记录
14.5应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档案,设有档案柜和档案管理人员,各种记录分类按月装订、归档,保留时间应二年以上

起草单位

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诸城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山东双胞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潍坊鹏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

初晓娜、郭家福、吴燕、李民、王方珍、任金礼、刘倩、李辉、穆阿丽、林存壮、王海波、于新海、胡智胜、张朋朋、郭家有、张帅、庄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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