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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BLS 0023-2025 襄阳大米

T/HBLS 0023-2025 襄阳大米

T/HBLS 002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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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T/HBLS 0023-2025标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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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名称:襄阳大米
  • 标准号:T/HBLS 0023-2025
    中国标准分类号:/A011
  • 发布日期:2025-06-20
    国际标准分类号:67.020
  • 实施日期:2025-07-01
    团体名称:湖北省粮食行业协会
  • 标准分类:食品技术A 农、林、牧、渔业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襄阳大米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文件适用于以襄阳市辖区范围内9个县(市、区)种植的稻谷为原料,并由襄阳市稻米加工企业加工制成的食用商品大米
3 术语和定义除GB/T1354和NY/T59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外,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襄阳大米XiangyangRice以襄阳市辖区范围内9个县(市、区)种植的稻谷为原料,并由襄阳市稻米加工企业加工制成的食品商用大米。4 要求原料要求稻谷应符合GB1350和GB/T17891的规定。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 指标气味 米香味浓,没有异味,蒸煮时应有固有的米香味。色泽 米粒晶莹透明,色泽光亮,蒸熟后饭粒表面有油光风味口感 口感略粘、微甜、略有韧性,冷却后仍能保持良好口感。质量指标质量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质量指标项目 指标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碎米 总量/%≤ 10.0 12.5 14.0 其中小碎米含量/%≤ 0.2 0.5 1.0加工精度 精碾 精碾 适碾不完善粒含量/%≤ 2.0 2.5 3.0杂质限量 总量/%≤ 0.25 其中无机杂质含量/%≤ 0.02互混率/%≤ 2.0 3.0 5.0黄粒米含量/%≤ 0.2 0.3 0.4垩白度/%≤ 2.0 3.0 8.0长宽比≥ 3.0直链淀粉含量/% 13.0-20.0水分含量/%≤ 14.5品尝评分值/分≥ 90 80 75卫生要求按食品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规定执行。食品安全应符合GB2715的规定,食品中真菌毒素的限量应符合GB2761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5 检验方法感官检验气味、色泽检验按GB/T5492规定的方法执行。质量指标检验5.2.1碎米含量检验按GB/T5503规定的方法执行。5.2.2加工精度检验按GB/T5502规定的方法执行。5.2.3不完善粒和杂质含量检验按GB/T5494规定的方法执行。5.2.4互混率检验按GB/T5493规定的方法执行。5.2.5黄粒米含量检验按GB/T5496规定的方法执行。5.2.6垩白度检验按NY/T593规定的方法执行。5.2.7直链淀粉含量检验按GB/T15683规定的方法执行。5.2.8水分含量检验按GB5009.3规定的方法执行。5.2.9品尝评分值检验按GB/T15682规定的方法执行。6 检验规则扦样、分样按GB/T5491执行。检验规则按GB/T5490执行。产品组批同原料、同工艺、同设备、同班次加工的产品为一批。出厂检验6.4.1每批产品出厂前,均应由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并颁发合格证,方可出厂和销售。6.4.2出厂检验的内容为4.2和4.3规定的项目。判定规则6.5.1凡不符合GB2715以及国家卫生检验和植物检疫有关规定的产品,判为非食用产品。6.5.2襄阳大米的定等指标中有一项及以上达不到表2该等级质量要求的,逐级降至符合的等级;低于最低等级指标的,作为非等级产品。其他指标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表2要求的,作为非等级产品。7 标签、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标签、标识包装大米的标签、标识应符合GB7718的规定。外包装物包装储运标识应符合GB/T191的要求。标注的净含量应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产品包装应标注以下内容:a)产品名称、稻谷品种名称、产品执行标准号、质量等级;b)“商标名”字样、标志图案、厂名、厂址;c)生产日期、保质期;d)注意事项及食用方法说明,净含量。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包装应坚固、清洁、干燥,采用无毒、无异味的编织袋或塑料,包装封口应牢固,以防撒漏。并按GB/T17109、GB/T8946的规定执行。运输产品不得与有毒、有污染、易混的物品混运。贮存7.4.1贮存仓库应满足通风干燥、清洁、阴凉、无阳光直射的要求,严禁与有毒、有异味(气)、潮湿、易生虫、易污染的物品混存、混放。7.4.2存放处地面应设铺垫物,大米堆放应离墙、离地0.2m以上。保质期襄阳大米的保质期由生产者自行确定,在满足在7.2、7.3、7.4条件下,保质期应不少于3个月。____________________

起草单位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襄阳粮油集团有限公司、襄阳职业技术学院、襄阳市农业科学院、襄阳市农产品品牌协会、襄阳市粮食行业协会、襄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湖北襄飘天下品牌运营有限公司、南漳县华茂粮油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禄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枣阳市军盾米业有限公司、南漳县寨子米种植专业合作社。

起草人

杨子寒、别运清、赵劲松、蔡舰、张雪莲、谭涛、张凡、王东、刘卓、田永宏、潘高峰、陈波、郭金学、梅心乐、韩国华、王小莉、张鹏、方松青、邹风华、张彦林、陈盾、赵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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